??樂居買房訊 12月29日,泉州將出讓1幅商住地,位于南安向陽鄉(xiāng)向陽村,土地面積15463平方米,采取“限房價、限地價、競配建”競拍方式,毛坯限價45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南安2021P12號地塊即2020年11月17日因需對該出讓地塊有關事項進行核實而暫停出讓的2020P11號地塊,此次2021P12號地塊毛坯最高限售均價和起叫價均上調。
??南安2021P12號地塊
??地塊位置:南安市向陽鄉(xiāng)向陽村
??土地面積:15463㎡(折23.195畝)
??容積率:居住用地+商業(yè)用地1.0<FAR≤2.5;幼兒園用地FAR≥0.6
??建筑密度:居住用地+商業(yè)用地D≤28%;幼兒園用地20%≤D≤35%
??綠地率:用地+商業(yè)用地G≥35%;幼兒園用地G≥30%
??土地用途:商業(yè)服務業(yè)用地-商業(yè)用地(零售商業(yè)用地),居住用地-城鎮(zhèn)住宅用地(二類城鎮(zhèn)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教育用地(幼兒園用地)
??出讓年限:商業(yè)服務業(yè)用地40年、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50年、居住用地70年
??起拍價:950萬元
??毛坯限價:4500元/㎡
??注意:
??1、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方式,不設定保留底價。
??2、本地塊采用“限房價、限地價、競配建”方式拍賣出讓,限定項目建成后住宅部分(扣除回購部分)最高銷售均價為4500元/平方米(僅指毛坯房價格,按建筑面積計算)。
??3、本地塊設定最高土地限價1410萬元(即溢價率48.42%)。本次拍賣出讓在達到上限價格1410萬元之前,采取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競得人。拍賣過程中,競買人應價或報價達到限定的最高價1410萬元時,不再接受更高報價,對于有意向的多個競買人,轉為競配建,即競報無償移交南安市政府或南安市政府指定的第三方的住宅建筑面積。每次競報配建面積應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數倍,競報配建面積最多者為競得人,成交土地出讓金即為上限價格1410萬元。
??公告原文如下:
??南安市自然資源局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南資源告〔2021〕29號
??經南安市人民政府批準,南安市自然資源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一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主要規(guī)劃設計條件
??圖片
??(一)2021P12號地塊的來源地類均為建設用地。
??(二)拍賣出讓地塊用地范圍、規(guī)劃設計條件,詳見南資源規(guī)〔2020〕120號文及相關規(guī)劃紅線圖。
??二、競買人資格要求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的境內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欠繳土地出讓金者、已在南安市范圍內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規(guī)定開發(fā)建設者以及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者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活動。申請人只可單獨競買,不得聯合競買。
??競買申請人提交競買申請書時,應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債券融資、信托資金、資管計劃配資、保險資金、P2P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yè)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并提交競得后用于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資金不屬于銀行貸款、債券融資、信托資金、資管計劃配資、保險資金、P2P募集資金的承諾書。若經金融監(jiān)管機構查明競買保證金屬于上述資金范圍的,視為違反競買規(guī)定,競買資格不予確認。競買成交后,若經金融監(jiān)管機構認定競得人繳交的土地出讓金來源于上述資金范圍的,視為違反競買規(guī)定,出讓人將取消競得人的競得資格,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還。
??(二)南安市2021P12號地塊的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壹佰玖拾萬元整(¥1900000)。未成交者的競買保證金在競買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三、拍賣方式
??(一)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方式,不設定保留底價。
??(二)本地塊采用“限房價、限地價、競配建”方式拍賣出讓,限定項目建成后住宅部分(扣除回購部分)最高銷售均價為4500元/平方米(僅指毛坯房價格,按建筑面積計算)。
??(三)本地塊設定最高土地限價1410萬元(即溢價率48.42%)。本次拍賣出讓在達到上限價格1410萬元之前,采取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競得人。拍賣過程中,競買人應價或報價達到限定的最高價1410萬元時,不再接受更高報價,對于有意向的多個競買人,轉為競配建,即競報無償移交南安市政府或南安市政府指定的第三方的住宅建筑面積。每次競報配建面積應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數倍,競報配建面積最多者為競得人,成交土地出讓金即為上限價格1410萬元。
??四、出讓的相關時間及地點
??(一)拍賣文本取得:拍賣出讓文本可通過“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網址:http://220.160.52.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或“南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址: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下載拍賣文本。
??(二)報名地點:競買人可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進行報名,網址:http://220.160.52.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
??(三)報名時間、方式:2021年12月13日9時至2021年12月28日17時。
??(四)競買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2021年12月28日16時(須到賬)。
??(五)現場資格審核起始時間、地點:2021年12月29日上午8時15分起,于南安市自然資源局504室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后,若項目地塊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少于2人的,則取消項目地塊拍賣活動,重新組織出讓。
??(六)現場交易(拍賣)時間、地點:現場資格審核結束后隨即在南安市自然資源局第一會議室開始現場交易。
??五、競買須知
??本次拍賣出讓活動按照“網絡報名,現場審核,現場交易”組織拍賣,只接受網上競買申請,不接受其他形式(如電話、郵寄及口頭等)的競買申請。競買申請人須在報名規(guī)定的時間之內登錄網上交易系統注冊登記,繳納競買保證金并提出競買申請,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申請人需事先到網上交易系統下載并安裝競買軟件),需提交材料清單詳見《南安市2021P12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須知》,并按公告通知時間攜帶相應申請材料(應與網上提交申請材料相符)準時前往南安市自然資源局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競買人在提交注冊信息資料之前,須詳細閱讀《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網站上的《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規(guī)則(試行)》《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服務協議(試行)》《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須知(試行)》《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網絡報名,現場審核,現場交易”規(guī)則(試行)》、競買人操作手冊,以及本公告、出讓須知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競買人對出讓交易文件有疑問或異議的,可向出讓人咨詢;對宗地現狀有異議的,應在網上注冊提交競買申請前向出讓人提出書面意見。競買人提交注冊信息后,視為對服務協議、交易規(guī)則等出讓交易文件和宗地現狀無異議。
??六、其他事項
??(一)該宗地項目建設單體質量要求須達到泉州市優(yōu)質工程及以上。
??(二)競得人競得土地后,應在南安市行政區(qū)域內注冊設立公司(競得人在新公司中的股份不得低于51%,已在南安設立的除外)對該地塊進行開發(fā)建設,本地塊開發(fā)建設所產生的稅費必須按規(guī)定在南安市繳納。競得人應在土地出讓成交之日起90日內辦理完新公司的注冊登記手續(xù),并由新公司直接與出讓人簽訂《出讓合同》變更補充協議。競得人不得聯合其他競買人對該地塊進行開發(fā)建設。
??(三)配建裝配式建筑的比例應按照泉政辦〔2017〕159號及南建函〔2019〕35號文件要求執(zhí)行。
??(四)競得人應根據《南安市民政局關于征求南安市向陽鄉(xiāng)向陽新厝地塊配建養(yǎng)老服務設施建設意見的復函》(南民函〔2020〕88號)要求,配建養(yǎng)老服務設施并移交向陽鄉(xiāng)人民政府統一調配開展養(yǎng)老服務。
??(五)競得人競得土地后,應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南安市住宅小區(qū)配套幼兒園建設移交管理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南政辦〔2019〕69號)《南安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fā)<南安市向陽鄉(xiāng)向陽新厝地塊規(guī)劃設計條件>的通知》(南資源規(guī)〔2020〕120號)無償建設及裝修幼兒園,幼兒園項目應與住宅小區(qū)“同步規(guī)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幼兒園裝修標準應按照南政辦〔2019〕69號文件要求執(zhí)行。幼兒園產權無償移交教育主管部門或南安市政府指定的第三方,并負責將不動產權證辦理至教育主管部門或南安市政府指定的第三方名下,幼兒園建設成本及辦證所需稅費由地塊競得者全部承擔,同時做好相關手續(xù)和資料的交接工作。
??(六)競得人自出讓合同雙方簽訂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
??(七)回購房產要求和回購價格
??1.回購房產要求:根據向陽鄉(xiāng)人民政府提出的回購要求,回購商品房住宅面積240平方米,回購商品房必須同時滿足總回購套數及總回購面積要求。回購的商品房應在宗地開發(fā)建設時納入首期建設。
??2.回購價格標準:商品房的回購價格以住宅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1050元(含稅費綜合單價、人民幣)計價。
??3.競得人須與南安市向陽鄉(xiāng)人民政府簽訂《南安市向陽鄉(xiāng)向陽新厝地塊商品房回購協議》,回購的其他要求以《南安市向陽鄉(xiāng)向陽新厝地塊商品房回購協議》為準。
??(八)拍賣出讓土地成交價款為土地出讓金。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人防易地建設費、耕地占用稅和契稅等稅費由競得人按規(guī)定向有關部門繳納。
??(九)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的有關其他具體事項詳見拍賣出讓文件,拍賣出讓文件與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陳先生 李女士
??聯系電話:0595—86359625
??南安市自然資源局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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